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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区白浪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水上娱乐项目招租

发布时间: 2025-02-06

    一、项目名称

潍坊滨海区白浪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水上娱乐项目招租。

二、项目内容

  四条脚踏船、水上休闲中心房屋一间、含经营码头平台。

三、项目位置

位置:渤海之眼摩天轮停车场东侧水上项目休闲中心。
范围:自摩天轮向南辐射3公里至龙舟帆船基地,向北辐

射1公里。

四、经营范围

快艇、摩托艇、无动力水上项目等。

五、租赁期限

共三年,2025年3月—2028年3月。

六、租金标准

6万元/年,保证金6万元。

七、租金收缴办法

1.成交公告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项目租金、质量保证金6万元,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现金。

2.租金缴纳方式:第一年租金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完成;后续两年原则上须于每年租赁年开始前60日内支付给甲方。如乙方未及时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承担30%年租金标准的违约金。

八、承租条件

1.承租方应具有从事水上游乐、配套服务类行业的经营资质和经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景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守法经营。

2.承租方主要经营项目为水上娱乐项目,需提供经营设施的合格证明、质保证明、投保证明等专业文件以备查验。

3.承租方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安全事故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法律诉讼。

4.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督查,项目一旦给游客及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及安全问题要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5.严禁被列入景区商铺失信名单人员参与项目招租,在签订合同后不得以合伙、雇佣等形式将白浪河公司已列入景区商铺失信名单人员参与到日常经营中。如有发现,将根据公司项目合同和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6.成交公告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需提交符合海事局、船检局、交通港航局标准的在当地经营的海上冲锋舟、摩托艇、水上自行车等无动力项目运营相关手续。

7.承租方应需有资质的公司投入运营,具备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含3年)经验,持有正规合格的船只手续,驾驶员持有合格驾机证等证件。

8.项目竞价前,承租方将相关手续交公司进行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竞价,如后期发现承租方造假未达到运营要求,公司有权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并对保证金进行扣除。

9.出现政府征收、规划变更、政策变化等政府原因,导致本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补偿等。

10.根据经营需要,承租方须每年投保人身安全保险用于游客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游乐项目原因造成游客或受让方所雇佣人员人身及其他人员伤害,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和责任。

九、项目报名

联系人:18660689471(赵经理)

报名地址:潍坊滨海区白浪河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白浪河景区

报名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4日,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现场招标协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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